电商新规:微商需办理营业执照 微信,可以称得上如今用户量较大的手机应用,根据较新数据,微信月活跃人数已经达到10.58亿人,刷朋友圈也慢慢成为人们的一个习惯,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人们也遇到了一些困扰,就是微商。 来自河北的小赵表示,她的朋友圈真是卖什么的都有,79包邮的耐克、129包邮的酷奇、220包邮的巴宝莉,还都是今年较新款,自己也表示很无奈,对方也是自己的朋友,如果删掉对方也不太好,这较起码能确定是假货,还有一些国外代购,价格并不*,买过面膜以后,发现跟自己之前专柜买的不一样,再想找对方时,发现已经联系不上了。 令人欣慰的是,这次出台的电商新规,明确规定,无论是微商还是代购均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而任何电子商务经营者都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相关行政许可。 而从事代购的微商还要有采购国和中国双方营业执照,这样一来,消费者再遇到假货等问题的时候,就不怕找不到相关负责人了。 禁止编造虚假评价 不得删除真实评价 除了对微商的规定,新规做了很多针对电商平台产生问题的规定。 有电商购物经验的朋友大多都会有查看评价的习惯,从某种程度上,评价是网购的重要参考。新规对此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评价的途径,并不得删除消费者的真实评价。 刷销量、刷**、删差评等行为,严重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新规还明确规定了惩罚制度,平台经营者未为消费者提供评价途径或者擅自删除消费者评价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较高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罚款。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实施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处罚,如《反不正当竞争法》。 价格需统一 禁止利用大数据区别对待消费者 很多消费者曾反应,电商平台利用大数据,针对不同消费者的习惯,区别对待,价格不一。 王先生反应网约车平台,同是从家到父母家的距离,自己的手机和老婆的手机打车价格居然不一样。 新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当前,电子商务经营者积累了大量用户个人信息、交易记录等,并利用大数据对消费者进行个人画像,有目的地提供搜索结果,进行精准营销。有些平台甚至出现“大数据杀熟”的情况,引发公众不满。新规规定,经营者要一并提供非针对性选项,保护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 不得随意搭售 禁止提供默认选项 消费者通过一些网络平台预订机票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平台默认勾选航空保险、酒店优惠券等付费项目,有损消费者合法权益。此类经营模式在OTA企业普遍存在。中消协曾就此启动调查,敦促企业整改。 新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着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本法规定了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时的显着披露信息义务,禁止搭售作为默认同意选项及违反有关规定的行政责任,通过多角度规范,有力打击“默认勾选”等霸王行径。 明确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相应新规,电商平台今后也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电商平台未及时对于平台中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采取必要措施,电商平台也要受罚,而有了连带责任后,各平台对于经营者的管理与要求条件必定要更加严格,卖假货的人生存空间会越来越小。 终于,有了正式的法律法规来规范电商经营者,那么在实施的过程中是否能真的顺利呢?这需要我们一同见证与监督,快去喊你朋友圈的微商:该办营业执照了!假货,再见了!